低温车间一名铆工2007年5月3日下午出公司时,将7.6公斤不锈钢料头装入护袖中欲带出,被门卫发现予以扣留。鉴于其无视公司规定,顶风作案,情节十分严重,为严肃公司纪律,维护公司财产安全,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,对其偷盗不锈钢料头问题作出如下处理:一、罚款1000元;二、予以出名,解除劳动合同。三、低温车间疏于管理,罚款1000元。 望各单位应以此为镜,加强对所属员工遵纪守法的教育,牢固树立法人财产不容侵犯的意识,全力维护公司财产,坚决制止偷盗公司财产、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。
六方股份总经办